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负责外事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省内矿山、水库、核电站等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及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的行业管理。

  3.负责组织全省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和年度地震重点关注地确定,组织全省震情监视与跟踪、群测群防工作。

  4.负责组织全省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国家重大活动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全省地震预测意见及重大震情评估和通报工作管理。

  7.牵头建立防震减灾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工作。

  8.负责管理监测预报预警、烈度速报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

  9.负责管理地震预警、地震速报、烈度速报、地球物理台网和地震编目等产出工作。

  10.负责全省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11.负责台站监测设施建设与改造,地震监测专用设备使用、校标、质量监督的管理,负责全省地震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的管理。

  12.负责非天然地震及其他大型地面震动事件监测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14.责拟定全省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地震科学研究,健全地震科技创新机制。

  15.负责地震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管理,组织指导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负责局地震科技成果评审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转化推广应用负责地震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16.负责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国际合作与交流。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