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负责外事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省内矿山、水库、核电站等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及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的行业管理。
3.负责组织全省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和年度地震重点关注地区的确定,组织全省震情监视与跟踪、群测群防工作。
4.负责组织全省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国家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全省地震预测意见及重大震情评估和通报工作管理。
7.牵头建立防震减灾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工作。
8.负责管理监测预报预警、烈度速报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
9.负责管理地震预警、地震速报、烈度速报、地球物理台网和地震编目等产出工作。
10.负责全省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11.负责台站监测设施建设与改造,地震监测专用设备使用、校标、质量监督的管理,负责全省地震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的管理。
12.负责非天然地震及其他大型地面震动事件监测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14.负责拟定全省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地震科学研究,健全地震科技创新机制。
15.负责地震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管理,组织指导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负责本局地震科技成果评审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转化及推广应用;负责地震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16.负责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